咨询热线:15662335238

律师介绍

崔茂秀律师 崔茂秀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多项专业领域技术资格,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丰富的专业领域知识。秉承严谨求实、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累积多年办案经验,...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崔茂秀律师

手机号码:15662335238

邮箱地址:605668728@qq.com

执业证号:13710201611873139

执业律所: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区乐天世纪城1号B座1015室 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减刑缓刑

致他人轻伤,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平常生活中我们有时候会因为他人的言行惹怒自己而导致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有时候打伤他人只是一时的激愤行为,在事情过后,冷静下来又后悔不已,很多人都会选择主动自首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殴打他人致人轻伤,主动自首可以减刑多少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致他人轻伤,自首可以减刑多少

  主动自首该如何减刑,我们需要从自首情节进行分析,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5662335238

联系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经区乐天世纪城1号B座1015室 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 2019 www.0631xingshi.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