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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茂秀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多项专业领域技术资格,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丰富的专业领域知识。秉承严谨求实、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累积多年办案经验,... 详细>>
律师姓名:崔茂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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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切的违法犯罪所得是需要进行追缴的,追缴的违法犯罪所得如果是属于被害人的,会进行退赔,如果没有被害人的,应该上缴国库,那么赃款没缴完能减刑吗?下面由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赃款没缴完可不可以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赃款收缴后,收缴赃款并不属于减刑的情形,所以是不能进行减刑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赃款没缴完可不可以减刑”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赃款收缴后,收缴赃款并不属于减刑的情形,所以是不能进行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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