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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茂秀律师 崔茂秀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多项专业领域技术资格,具有较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丰富的专业领域知识。秉承严谨求实、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累积多年办案经验,...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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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崔茂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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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类犯罪

传销犯罪的主要手法及防范措施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主要犯罪手法】

1、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2、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3、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纯资本运作”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4、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举行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5、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6、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云南桥头堡建设”“泛亚经济圈建设”等幌子,曲解国家政策,增强传销的欺骗性。

7、对新参与人员限制自由,没收通讯工具、身份证等,编造各种“谎言”骗取钱财的“暴力传销”。

【防范措施】

1、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2、要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3、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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